关于举办2024年“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8日       来源:沅陵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阅读:48次

                  关于举办2024年“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7:02 【字体: 

  各市州、县市区工信部门,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各省级及以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创新创业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信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4〕13号)要求,省工信厅决定举办2024年“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通过大赛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和创新成果转化。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助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主办单位: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省决赛)、初赛、复赛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省级及以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有关大型企业、有关投融资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

    大赛设立组委会,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总体规划和统筹。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业创新部,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大赛线上系统管理与维护、宣传报道等具体工作。

    三、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企业组

    1、在湖南省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

    2、企业注册时间1年以上;

    3、项目围绕“4×4”现代化产业体系,具备关键核心技术、关键工艺、关键设备、关键产品等特征;

    4、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5、项目已进入市场或已实际生产,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6、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创客组

    1、在湖南省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

    2、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1年;

    3、项目已完成初试或小试,项目范围与企业组相同;

    4、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评选标准

    项目在技术、产品、管理、业态等方面是否具有创新性;在省内、国内或国际行业是否具有领先性;市场前景是否良好;项目能否吸引战略投资;管理及商业模式是否可复制可推广等。

    (四)其他要求

    凡近三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企业和项目不得参赛;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对象,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赛程安排

    赛程分为参赛报名、县市区初赛、市州复赛、全省决赛四个阶段,各阶段赛事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或线下等方式举办。

    (一)参赛报名

    1、企业报名:请符合参赛条件且有参赛意向企业在省工信厅“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管理系统”(http://ckzg.smehn.cn/)网上注册报名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积极参加所在县市区初赛。未注册报名的不得参加大赛,省、市、县三级管理员对报名系统内参赛项目进行审核及管理。

    2、服务机构报名:有大赛服务意向的投融资机构、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省级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在“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管理系统”网上进行分类注册报名,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为参赛项目提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服务支持。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15日(各地参赛报名具体截止时间应在所属县市区的初赛前)。

    (二)县市区初赛

    1、初赛时间:7月31日前

    2、组织方式:市州工信局统筹协调,县市区工信部门组织实施。

    3、初赛形式:县市区工信部门广泛动员当地中小微企业参与,各服务机构积极辅导和跟踪服务。通过比赛,每个县市区评选出不超过6个优胜项目(企业组4个、创客组2个)入围市州复赛。县市区初赛结果由县市区工信局在“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管理系统”统一上报。

    (三)市州复赛

    1、复赛时间:8月31日前

    2、组织方式:省工信厅指导,市州工信局组织实施。

    3、复赛形式:市州工信局在复赛开始前,组织大赛服务机构开展赛前培训辅导,帮助企业创新项目产业化和市场应用。通过比赛,每个市州推荐12个优胜项目(企业组8个,创客组4个),长沙市推荐30个优胜项目(企业组20个,创客组10个),参加全省决赛。推荐结果由市州工信局通过正式文件(PDF扫描件)在“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管理系统”上报。

    (四)全省决赛

    1、决赛时间:9月中下旬

    2、决赛评审团队及要求

    (1)省大赛组委会邀请知名投资人、企业家、创业导师、技术顾问组成决赛评委。

    (2)现场路演评选标准:项目创新性及先进性;市场前景及经济效益;项目获得的投资额或授信额;项目现场描述合理性等。

    3、决赛环节

    决赛由项目查重、专家评选、培训辅导、现场决赛四个环节组成。

    (1)项目查重

    对市州推荐进入省决赛的项目开展项目查重。凡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项目不得再参加“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决赛。

    (2)专家评选

    省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市州推荐的项目按百分制记名进行集中评审,从企业组和创客组评出的优胜项目中分别遴选20个和10个项目参加“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决赛。

    (3)培训辅导

    大赛组委会组织对拟参加省决赛项目进行培训辅导,通过系统培训以及项目路演等活动,对参赛项目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帮助参赛项目与服务资源进行深度对接,并开展“一对一”辅导服务。

    (4)现场决赛

    决赛采取现场路演、答辩、专家评分等方式进行。 现场决赛分别决出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各2、6、12名和创客组一、二、三等奖各1、3、6名。

    五、政策激励

    (一)表彰激励。大赛组委会对获得全省决赛企业组和创客组一、二、三等奖企业(项目)给予通报,各级比赛组织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本级获奖企业(项目)予以支持。大赛组委会设立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对接服务单位,对在大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过程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大赛组委会推荐企业组前11名和创客组前2名项目进入第九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企业组500强、创客组100强备选名单。 

    (二)宣传展示。大赛组委会通过大赛专栏展示定期发布大赛情况通报等方式,对大赛项目进行宣传推广。通过省市各大主流媒体、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相关媒体、网络对获奖项目进行宣传推广。优先安排优胜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相关会展,帮助参赛企业开展创新产品展示与服务对接。

    (三)跟踪服务。所有报名参赛的项目纳入大赛项目库,专员跟踪掌握其发展情况。对优质项目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专家进行辅导,并优先向金融机构、投融资机构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优质服务资源为其提供多元化服务。对获奖项目优先落户、入驻省级及以上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项目征集。各地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紧紧围绕大赛主题,通过广泛发动、定向征集、重点辅导等多种方式,组织动员所属地区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报名参赛。积极发掘、动员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参赛。

    (二)加强工作协同。鼓励各地工信部门联合各工业园区、产业集群、投融资机构、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共同组织赛事。全省中小微核心服务机构要积极做好大赛的支撑和服务。

    (三)遵守办赛要求。各赛事主办单位要本着节俭办赛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能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参赛。要严格规范赛事流程,公开比赛、评委当场亮分、决赛现场进行公证、结果及时对外公示和公布。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赛事主办单位、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要发掘赛事亮点内容和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不断扩大大赛影响力。

    七、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业创新部

    联系方式:0731-85559834

    大赛秘书处联系方式:0731-89706283

    电子邮箱:fuwu@smehn.cn